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5年全省“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技术性能专项检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ZDDBG220578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6〕309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5年全省“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技术性能专项检查活动情况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8-31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运管局,省汽车检测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精神,从源头上整治从事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品车辆(即:“两客一危”)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省厅在全省开展了《“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技术性能专项检查活动》(陕交函〔2015〕71号)。现将《陕西省2015年“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技术性能状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在厅运输处、厅运管局、省汽车检测站、各地市交通(运管)局组织协调和通力配合下,共完成全省12个地市21家综检机构11276辆 “两客一危” 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抽检工作。经过对抽检车辆的技术分析及等级评价,我省“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状况如下:初检合格率客车为71.8 %、危运为69.5 %,其中商洛市和韩城市客、危合格率低于50 %,形势严峻,状况堪忧,必须引起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结合辖区内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现状,以开展“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活动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客一危”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动性,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二、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要求,严格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对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监督道路运输经营者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确保投入经营的车辆符合要求。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15号)要求,依托“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技术性能专项检查活动,建立“两客一危”运输车辆随机抽查机制,并不断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地在深入开展以打造“平安车”为重点的创建“平安交通”活动的同时,要针对《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督促辖区内的运输企业认真排查、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后于6月底前报省厅并抄送厅运管局、省汽车检测站。
(一)加强辖区内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到适时更新的全过程管理痕迹和记录以及车辆档案“一车一档”落实情况。将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情况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和退出机制体系。督促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汽车维护标准、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自觉组织实施维护,将车辆技术状况保持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定期开展维修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据新修订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15年17号令)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维护车辆、诚信体系建设、维修标准化和规范化作业、维修记录的完整性和质量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
(三)加强综检机构的管理:督促机构通过公示自我承诺,强化机构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开展综检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完善内部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检测档案,提升服务水平和检测能力。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实施检测和评定,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各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开展定期巡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对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单位,要及时查处并上报省厅运管局。
三、厅运管局对各地市整改情况进行督察,针对《分析报告》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市进行整改,采用各种形式对整改效果进行抽查,并及时收集、掌握各地市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综检机构标准执行、规范服务等情况以及各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职责情况,形成整改效果报告上报省厅。
四、厅运输处、厅运管局、省汽车检测站在总结2015年“两客一危”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好2016年的专项活动,抽检比例不少于“两客一危”车辆总数的30 %,2016年底前形成质量分析报告上报省厅。
附件: 陕西省2015年“两客一危”运输车辆综合技术性能
状况分析报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4月12日